浙江金华: 鼓励分布式光伏10%配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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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3日,浙江金东区发改局针对杨庆伟委员的相关提案发布《“关于‘需求响应’和‘有序用电’实行差别政策的建议”提案的答复》。
其中提到,在加快用户侧储能建设等做出努力,维护用电高峰期的正常供用电秩序。
鼓励非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装机容量的10%以上配建储能系统;
对参与金华全域虚拟电厂负荷调控的储能项目,按负荷响应期间峰段放电量给予补贴,负荷响应期为7、8、12、1月份。
文中还提到,在电力紧平衡和供应缺口时期,将优先采取空调负荷柔性调控与企业移峰填谷方案,实现“移峰不减产,保供又稳价”,达成“政府、企业、居民、电网”多方共赢,维护用电高峰期的正常供用电秩序。
此外,在有序用电执行期间,按照“先错避峰、再限电”的顺序合理均衡安排有序用电措施,力保重点工业企业、纳税大户、出口创汇企业和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用电。
原文件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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